诗词中的对仗除了一般地要求相对的两个句子字数相等、结构相似之外,还要求它们字面相对,并且词性一致。
(一)字面相对。所谓字面相对,就是构成对仗的字词意义相对或相反。如:
江间波浪兼天涌,
塞上风云接地阴。
(杜甫《秋兴八首》其一)
在这一联中,“江间”对“塞上”,“波浪”对“风云”,“兼天涌”对“接地阴”,字面意义都是两两成对的;动词“连”和“接”相对,名词“天”和“地”相对,字面意义也是相对的。又如:
新松恨不高千丈,
恶竹应须斩万竿。
(杜甫《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》其四)
在这一联中,“新松”对“恶竹”,“恨不”对“应须”,“高千丈”对“斩万竿”,字面意义正好相反,表达出很鲜明的爱憎。
(二)词性一致。所谓词性一致,是指对仗的字词的词性要求一致。一般来说,名词和名词相对,动词和动词相对,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。如:
欲寻芳草去,
还与故人违。
(孟浩然《留别王维》)
“欲”和“还”都是连词,“芳草”和“故人”都是名词,“去”和“违”都是动词。
(三)另外,近体诗中的对仗,除了上述两个要求之外,还有不能在对应的位置用同一字。比如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;今我来思,雨雪霏霏”,有点类似于后人所说的扇对,但是在对应位置上出现同一个字,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仗。这类看起来和对仗很接近的修辞格,在古体诗里较多出现,如“春洲生荻芽,春岸飞杨花”(梅尧臣《河豚鱼》)之类。初学者要注意,不要将此类也认成是对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