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诗讯 | 诗海 | 诗人 | 诗话 | 诗教 | 诗论 | 诗刊 | 诗画 | 诗社 | 入门 | 提高 | 鉴赏 | 趣闻 | 文史 | 楹联 | 介绍 | 美文 |

文章浏览

诗词学院

诗词影像

资料下载

诗词图书

网上留言

诗词论坛

 | 网站首页 | 文章中心 | 音像中心 | 下载中心 | 留言中心 | 图书中心 | 交流中心 | 诗词学院 |  繁体中文 |
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华诗词网 >> 文章中心 >> 诗坛纵横 >> 诗界了望 >> 文章正文

最 新 推 荐
相 关 文 章
没有相关文章

瑶湖诗韵
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瑶湖诗韵

作者:张晶 来源:大江网-江西日报 点击: 更新:2008-1-13 9:37:58
 

 

  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”、“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”……1月4日下午,和煦的冬阳静静地照耀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园青青的草坪上,财经学院经济专业07级学生刘涛正和七八个同学围坐在草地上吟诗作赋。同学们告诉记者,如今在师大,不少理工科大学生都能自己写古体诗,按照词牌作几首古词。这受益于5年来该校坚持举办的一项名牌校园文化活动——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。

  古典诗词校园新宠

  2003年11月,首届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在师大举行,600多名文学院学生参加了竞赛。在当前这个被各式各样的职业技能考试、英语等级考试充斥的大学校园,带着清新、婉约、人文气息的古典诗词等级比赛一诞生,便吸引了校园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关注。“起初,我们举办这项竞赛活动,只是希望能进一步提高中文系大学生的古典文化修养。没想到,竞赛也引起了许多理工科、金融等专业学生的兴趣。”该校文学院分团委负责人刘小明告诉记者,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开创了全国高校诗词等级达标竞赛的先河。

  据介绍,竞赛主要以笔试方式进行,参赛试卷由文学院专业老师统一命题、阅卷。试题内容范围为所指定的从春秋到清代我国历代古典诗词,其中唐宋诗词约占80%,其他时期的诗词约占20%,总共80篇,都是脍炙人口的名家名篇。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(分一等和二等)。

  刘小明告诉记者,首届竞赛时仅有文学院659名学生参加,而在去年12月举行的第四届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中,已有来自文学院、计算机学院、美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共6439名学生参赛。如今,在师大,古典诗词达标不再是中文系学生的专利了。拿一个古典诗词达标的证书,正逐渐成为师大校园的新时尚。

  古典文化陶冶情操

  当前,在全国许多高校,大部分学生都将精力和兴趣花在了应对英语四六级考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律师、电子商务师、注册会计师等各式各样的技能型考试上。为何古典诗词这朵奇葩能在师大学子的心中尽情绽放?

  “因为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,如果从《诗经》算起,中国诗歌发展历史已经有3000多年了。浩如烟海的古典诗词作品在今天依然有着无可比拟的魅力。因此,这项竞赛活动才能得到许多大学生的喜欢。”竞赛命题者之一——文学院古代文学硕士生导师戴训超教授如是说。

  财金学院05级会计专业学生余银平,在刚刚结束的第四届古典诗词竞赛中获得满分。她深有体会地说:“等级考试的内容大多是脍炙人口的名家名篇,是古典文学中的经典,无论在思想内容或艺术价值上都独具魅力。自从学校举办这项活动后,我身边许多学经济、学理工科的同学都和我一样,深深地爱上了中国古典诗词。参加活动后,我们不仅是会多背几首古诗了,更多的是了解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古典文化,陶冶了自己的情操,真是受益匪浅。”

  素质教育人文为先

  如今,古典诗词等级达标竞赛已不仅是一项平常的校园文化活动,它已成为师大本科教育中素质拓展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项目之一,是学校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之一。该校团委书记曹泽华告诉记者,活动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影响,与近年来该校在打造校园文化上,一直坚持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,注重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密切相关。除古典诗词等级竞赛外,该校每年还举行“激情五月”中华古典诗歌朗诵比赛、中华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以及各类古典文化知识讲座数十场,在高校校园内营造了一种浓郁的传统文化氛围,激发了师大学子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的热情。

  江西师大校长眭依凡认为,任何一个民族的存在都应以本民族文化的存在为前提。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,更应当将弘扬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作为重要任务,应当鼓励大学生们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,也加强古典文学和传统文化知识的学习,提高自身的古典文化素养,真正做到素质教育,人文先行,打造出一批文理兼修、博古通今、视野宽阔的高素质人才。


 

文章录入:木亚山    责任编辑:木亚山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中华诗词网 版权所有 | 粤ICP备05039532号 | 公安备案:200303E0020 |法律顾问 朱善文 主任律师

    客服电话:13702608845 0757-23857118 | 邮件:zhsc2003@126.com | QQ:36775589 | 传真:0757-22660245

    申明:本站转载作品,意在弘扬诗词文化。如有冒犯侵权,敬请联系指出,即行删除改正。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