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诗讯 | 诗海 | 诗人 | 诗话 | 诗教 | 诗论 | 诗刊 | 诗画 | 诗社 | 入门 | 提高 | 鉴赏 | 趣闻 | 文史 | 楹联 | 介绍 | 美文 |

文章浏览

诗词学院

诗词影像

资料下载

诗词图书

网上留言

诗词论坛

 | 网站首页 | 文章中心 | 音像中心 | 下载中心 | 留言中心 | 图书中心 | 交流中心 | 诗词学院 |  繁体中文 |

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华诗词网 >> 文章中心 >> 诗坛纵横 >> 诗界了望 >> 文章正文

最 新 推 荐
相 关 文 章
彭水诗案的“续”写得好…
一首自创打油诗引来的“…

彭水诗案免职书记不降反升堪忧
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彭水诗案免职书记不降反升堪忧

作者:徐林林 来源:中国法院网 点击: 更新:2007-2-20 23:11:28
 


 
    2月17日是农历大年三十,人们都忙着与亲人团聚,《彭水诗案免职书记履新重庆统计局》一文的阅读率、转载率,估计比发在节前相应要低一些。据此文披露,彭水县原县委书记蓝庆华,去年12月9日被免职后,今年2月14日即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。目前,他尚未报到,预计春节后将正式履新。

    在震惊全国的“彭水诗案”中,蓝庆华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?应该说组织上早有定论。不然,怎会公开宣布摘掉他的乌纱。但让人始料不及的是,蓝庆华被免职才两个月多几天,就调任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,行职级别反而由原来的正处升为副厅。

    而此前,即在今年1月23日召开的重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,人大代表孙健递交了关于对“彭水诗案”进行行政问责,设置相应预防措施的提案。提案认为,必须对相关官员的违法、违纪行为进行追究,而不是异地调动或一赔了之。当时,该提案反响强烈。然而,就在当地人大代表慷慨进言,各地网友余愤未消的情况下,已被免职的蓝庆华却不降反升,且在春节前夕收到了组织上送来的“新年大礼”。

    在我看来,这纸任命,发出了一个让老百姓为之悚然的信号:某些地方官员肆意践踏、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,哪怕大搞充满封建色彩的“文字狱”,非但不会因此翻船,反倒可能得到上面的赏识,乃至受到提拔的奖励。当地一些官员则完全可能由此悟出一条“为官之道”:对那些往地方政府脸上抹黑的“刁民”,就算擅自动用强制性司法手段,也不存在半点政治、法律风险,大可以想咋干就咋干。如此用人导向,离建设法治政府要义有多远,是不言而喻的。

    可悲的是,在像秦中飞这样的草民眼里,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,在司法权力地方化、公权被滥用的语境中,至今仍然显得苍白无力。事实上,当事人因“言”获罪,饱受牢狱之灾,虽说事后接受了国家赔偿,但这都无损违纪、违法官员任何个人利益,既无须自掏半个子儿,更不影响其加官晋爵。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,谁还敢就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件,有话直说,或作另类表达?一旦民意诉求渠道严重受阻,将造成何等可怕的后果,地方政府未必就不清楚?

   也许,组织部门认为“彭水诗案”有损当地政府形象,但迫于舆论压力,便对蓝庆华来了个先贬后扬,并试图以此淡化“短信事件”针砭的所有时弊。孰不知,此举不仅于事无补,折射出来的深层问题反而更令人担忧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    中华诗词网 版权所有 | 粤ICP备05039532号 | 公安备案:200303E0020 |法律顾问 朱善文 主任律师

    客服电话:13702608845 0757-23857118 | 邮件:zhsc2003@126.com | QQ:36775589 | 传真:0757-22660245

    申明:本站转载作品,意在弘扬诗词文化。如有冒犯侵权,敬请联系指出,即行删除改正。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