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谎称建诗碑 集资两亿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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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杨昌平 来源:中国新闻网 点击: 更新:2005-11-17 10:18:10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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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11月15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,北京华人龙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、会计等人,虚构开发八达岭残长城、修建毛泽东诗词碑亭以及租赁“北京八达岭长城会展中心”展位等事实,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两亿多元。据了解,这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已由北京市检一分院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,被提起公诉的共有8名嫌犯。
今年53岁的徐海清是北京华人龙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经理,44岁的张宝华是法定代表人,31岁的周建英则是会计。
检方指控说,徐海清、张宝华、周建英于2004年3月至7月间,以北京华人龙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的名义,虚构开发八达岭残长城、修建毛泽东诗词碑亭以及租赁“北京八达岭长城会展中心”展位等事实,以支付高于国家规定的利息为诱饵,指使他人先后在北京市、吉林省等地集资诈骗人民币9538万余元,这些钱部分用于个人投资、挥霍等。
陷入北京华人龙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一案的还有一些教师、下岗工人、事业单位员工。
其中李保通、甄晓梅、张秀琪、刘万芝、王淑新等人,被检方指控于2004年3月至7月间,明知北京华人龙文化艺术发展中心系非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,但为获取非法利益,积极参与以该中心名义非法收集公众资金的活动。
李保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29万元,甄晓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818万元,张秀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08万元,刘万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39万元,王淑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0万元。
检方认为,徐海清、张宝华、周建英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李保通、甄晓梅、张秀琪、刘万芝、王淑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,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 |
| 文章录入:木亚山 责任编辑:木亚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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