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读“高祖还乡”的联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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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章 明 来源:今晚副刊 点击: 更新:2006-2-16 8:44:15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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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中记叙汉高祖十二年(公元前195年)刘邦即位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故乡沛县的经过,是一段极有情趣的文字。短短数百字,既慷慨激昂,又缠绵悱恻;既有帝王气象,又富于人情乡味。太史公的手笔出神入化,令人叹服。
刘邦的确是一个“性情中人”,胜利了,得志了,毫无骄矜之态,而是翩翩起舞,慷慨悲歌,当众泣下。他随口唱出的《大风歌》也成了千古绝唱。刘邦和陈涉截然不同,后者取得初步胜利被拥为楚王就骄傲起来,有个老朋友偶然对人说起他的过去,他竟把老朋友杀了。刘邦却不避讳别人说他的并不十分光彩的往事,而且和乡亲们“道旧故为笑乐”,司马迁不仅写了刘邦的气度,也反映出汉初农村经济恢复给人们带来了自信。
由高祖还乡联想到项羽的还乡,却不免令人发一浩叹。衣锦还乡,固然是人之常情,但是大人物和常人不同,还乡务须选择适当的时机。项羽到了关中,先引兵西屠咸阳,把秦宫室烧光,把财宝妇女抢光,把刘邦逼入巴蜀之地,把自己立为“西楚霸王”,然后就火烧屁股一般想要东归故里了。有人给他献策说:“关中四周地势险要,三秦田土肥饶,您将都城设在这里,可以雄霸天下。”假如项羽听从了此项建议,这一段古史可能就要另写了。然而项羽说:“富贵不归故乡,如衣锦夜行,谁知之者?”
写到这里,又联想起另一件有关还乡的事情。在2005年6期的《粤海风》杂志上读到彭明道的《大跃进情结催生的诗情》一文,觉得有鲜为人知的史料,道前人之未能道。文章在评论毛主席在1959年6月回到家乡韶山所作的七律时写道:“历代诗人写还乡诗,常把乡音乡情引发的物是人非的情愫加以渲染,而在毛泽东的《回韶山》诗中,是找不到这种情怀的影子的。除了豪情壮志,别无他物。”此说与鄙意不谋而合,我也觉得这首诗就是不回韶山也可以写出来的。文章又谈道:“他请了一次客,请的都是他的故交老人和本家长辈。两桌饭,大碗酒。他知道大家好长时间没吃过肉了,想让乡亲们尽情地吃,尽情地喝。不一会儿,桌上就一扫而光了。他想叫华国锋再给每桌加一碗红烧肉,华说:“主席,没有肉了,农民吃饭都困难,养不起猪。”在“大跃进”以前,杀十头猪也不成问题;而此时却为两碗红烧肉犯了难。看来,毛主席回乡也没选好一个适当的时机。这虽是一件小事,恐怕影响也非同小可,因为他老人家只在韶山住了两天,以后紧接着就是上庐山开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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