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《深圳诗词》稿约 |
|
作者:佚名 来源:深圳诗词 点击: 更新:2005-11-12 15:44:07  |
| |
|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《深圳诗词》稿约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本刊为半年刊,自本期起改版为小十六开国际通行本,并适量增加吟坛佳作及诗论文章。本刊坚持立足深圳,融于四海,力求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出贡献,为特区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。
本刊欢迎符合上述宗旨之诗词曲联作品。
本刊特别欢迎诗话诗论、创作探讨、趣文轶事一类首发文稿。
本刊欢迎适用于深圳各景点公园社区村镇的楹联稿件,并对作品负责遴选推荐采用。
本刊诗词类作品一般无稿酬;首发文章在二千字以上者,本刊将酌付薄酬。
因人手所限,来件请尽量采用打印稿,文章请注明刊发情况并将文稿打印后发至电子邮箱:szsc@szu.edu.cn,以求杜绝打印出错。
来稿请写明详细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常用电话,以备联系通邮。
来稿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头深圳大学1-411信箱《深圳诗词》编辑部;邮政编码:518060;传真:0755-26536311。
《深圳诗词》编辑部启
2005年3月
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
|
上一篇文章: 深圳诗词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总结
下一篇文章: 千古兴亡多少诗——品诗论史·兴亡篇(演讲提纲选) |
| 【字体:小 大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