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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诗词还是要讲格律
何志鉴
格律诗是一种字数、句式、押韵都有严格规定的诗体。广义地说,它除包括律诗和绝句外,还包括词和曲。我们常说的是狭义的格律诗,也就是唐初定型、唐人所说的近体诗。它历经了四言、六言等句形,直到南北朝才确定了五、七言的句式。又在汉语四声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平仄的规则。这相对古体诗来说是一种进步,也是中国诗成熟的标志,流传一代又一代 。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。格律使声调铿锵,抑扬顿挫富有音乐美,且易记易传。
但有人视格律规定为束缚。格律虽有一定局限,但正是局限才如戴着镣铙跳舞,显出本事。有些人既喜欢中国的传统诗词,又不懂得它的格律。有些人既想写写传统诗词,又不愿受平仄的限制(但几乎没有人反对押韵)。这是不对的。离开格律就失去了传统诗词的特点,如京剧必须姓京,要讲程式。在吟诵时,整句的声调有高有低,有平有曲。若是用五个平声字“西阳依山藏”吟诵起来就平直无味了。若用五个仄声字“白日傍岭尽”,声调时降、时曲,频繁改变,非常拗口。这就是格律诗中的“拗”。为了避免拗口,就要在某处将仄声字改为平声字,这就是“救”。
既然喜欢格律诗,又想写写格律诗,就必须掌握格律。其实格律诗并不复杂。其形式就是:体有绝、律、排,字有五、七言。其特点可以简单地用四句话、二十个字来概括。即:用字讲平仄,偶句讲押韵(第一句也可押韵),句间讲对粘,中联讲对仗。正是这些特点,使格律诗在形式上具有建筑美,在声调上具有音乐美。
写诗不愿受平仄限制,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难掌握格律诗沿用的旧声韵,尤其是那些派入了平声的入声字。因为这种旧音韵与我们现今的语音有不少区别。实际上,音韵从唐代以来也在不断的变化。宋人写词用的韵,元人写曲用的韵以及近代的“十三辙”都是随着语音变化的“新韵”。今天格律已放宽,宽遵即可。
中华诗词学会制定的《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》指出:“举凡近体律绝、词曲诸体的格式,平仄对粘法则以及曲调谱式应保持不变。”对韵执行“倡新知故”、“双轨并行”的方针,即大力倡导使用以普通话语言声调为审音用韵标准的新声新韵,同时力求懂得熟悉、乃至掌握旧声旧韵。这种提法是完全正确的。因为它既保留了格律诗的建筑美和音乐美,又使它符合现代的语音体系。因此在2005年5月中华诗词学会颁布了《中华新韵(十四韵)》。
在使用新声新韵分辨平仄,正确用韵上对年青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。他们从说话起就学普通话,从小学起就学汉语拼音。反倒是对年老人更是困难一些。但只要勤查字典,多问儿孙,也就不成什么问题。至于格律并不是很难的,只要掌握上述特点,多多练习,自然就能过关了。
用新声韵后,如果再把写什么,怎样写的问题解决,那格律诗就符合当今时代的要求了。因此,我们要用格律诗的形式写我今天的生活。用今天的语言去表达今天的思想感情。不要模仿古人去写他时代的那些东西。避免使用那些古老语句、陈旧字词、生僻典故。就是在一千多年前唐代的许多诗,例如李白的诗,现在读起来依然明白易懂。为什么今天还要写那些古不古、今不今的诗呢?
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。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规矩,诗当然也不例外。格律诗有规定,古体诗就没有规定吗?没有规定,它怎样会称之为诗而不叫别的什么呢?只不过它的规定与格律诗不同或者相对少一些而已。古体诗每篇句数不限,有四、五、六、七言和杂言诸体。不要求对仗,平仄和用韵也比较自由。这是唐以前的古体诗。自唐至今各个时期诗人也写了一些不要求对仗,平仄和押韵相对自由的那些诗,即所谓新古风。实际上,唐代中叶一些诗人在写古风时,有意避免使用律句,形成了古风的一些特定的句式。还有一些诗人写古风时大量采用律句,讲求对粘,不求对仗,并可平仄韵交替使用。这种古风也称“入律古风”。这不也是古风的规定吗?
另一方面,在对古风的认识上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。其一是:个别诗人认为古风不讲平仄,不须对仗,因此容易入手,是一条写诗的捷径。其二是:有些作者的诗中某处平仄失调或对仗欠妥,于是就冠以“古风”之名,避免修改之累和受不谙格律之嫌。这两种观点都是对写诗要求不严和对古风的曲解。古风作为一种诗体,它一直是和格律诗并存的。直到今天,它仍然为许多诗人所使用。实际上古风与格律诗是两种不同的诗体。它们在形式上和风格上都有很大的差别。古风用赋、比、兴的手法,在笔法含蓄,托物喻人等方面有其独特的风味。尤其在叙事体的长诗中更能显示出它的优点。总之写诗还是掌握格律是最基本的。格律掌握之后,再写古风会更顺手。一事一论、写景抒情的诗还是写格律诗。叙事性的诗一般较长,都多于八句,用古风比较合适,这样才能使故事有跌宕起伏。不要写四句或八句的律诗不像律诗,古风不像古风的诗。
诗的格律是人创立的,是为创作服务的,我们绝不能被自己创立的格律限制死,必要时也可突破格律。正如《红楼梦》中林黛玉对香菱说的话:“……若是果有了奇句,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”,“词句究竟还是末事,第一立意要紧。若意趣真了,连词句不用修饰,自是好的,这叫做‘不以词害意’。”但是也不能以此为据,随意突破格律。否则还有什么格律诗可言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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