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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古诗词格律的概念问题,初学者往往出现一些模糊概念,甚至某些概念存在着一些误区。现就一些问题与大家做一探讨。
一.关于“古体诗”与“近体诗”。
历来的诗词理论家都把唐宋以后工整严谨的“格律诗”称作“近体诗”,而把南北朝庾信到《诗经》之间的诗歌,以及不受近体诗的格律的约束的诗作(包含唐宋以来的此类诗作)称作“古体诗”。所以,有一些朋友甚至指摘“古诗里也有不工的地方”云云。这即是一种糊涂概念。汉以来的“乐府”、“柏梁体”、“长短句”乃至“古绝”、“古风”等,都不受“近体诗”的格律规矩约束,甚至还刻意的在音韵、对仗等方面和“近体诗”拉开距离。比如李白的《蜀道难》、杜甫的《石壕吏》等等等等。我想,为了区别于“古体诗”和“近体诗”,五四以来崛起的现代诗作应该称作“新体诗”。学习古典诗词时,应该先弄清它是属于那种体裁(诗体),再分析作品的精华所在。不可“以其昏昏使人昭昭”,免得使自己和他人的创作误入歧途。
二.关于“一三五不论、二四六分明”的糊涂概念。
先说“一三五不论”。在创作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:即五言诗中的“平平仄仄平”句式,第一字如果用仄声时,句子就犯了“孤平”;七言诗中的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句式,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,也同样犯“孤平”。可是创作时该位置恰好必须用仄声字。怎么办?形成这种情况,就可以用一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作为补救办法:就是五言"仄平平仄平"句式;七言是五言的扩展,所以在七言"仄仄平平仄仄平"这个句型中,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"仄仄仄平平仄平"。反之,若是仄脚句式,五言“平平平仄仄”句型中,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"平平仄平仄";七言"仄仄平平平仄仄"这个句型中,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,就是"仄仄平平仄平仄"。
这种格式的特点是: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,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。注意:在这种情况下,五言第一字、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,不再是“一三五不论”可平可仄的了。
另外,在五言"平平仄仄平"这个格式中,第一字不能不论,在七言"仄仄平平仄仄平"这个格式 中,第三字不能不论,否则就要犯孤平。在五言"平平仄平仄"这个特定格式中,第一字也不能不论;同理,在七言"仄仄平平仄平仄"这个特定格式中,第三字也不能不论。至于五言第三字,七言第五字,在一 般情况下,更是以"论"为原则了。学友们可仔细揣摩把握。 再说"二四六分明"。"二四六分明"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。五言第二字"分明"是对的,七言第二四两字"分明"是对的,至于五言第四字、七言第六字,就不一定"分明"。依特定格式"平平仄平仄"来看,第六字并不一定"分明"。又如"仄仄平平仄"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"仄仄平仄仄",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(对句拗救)。七言由此类推。 "二四六分明"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。 三.关于古今诗韵与平仄的问题。
诗韵与平仄是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。平仄两类声调在诗词中交错着,那就能使声调多样化,而不至于单调.吟唱起来仰扬顿挫,充分展现诗词的艺术感染力。然而,随着历史的变迁,古、今声韵在发展中发生了很大变化。按古韵讲,平仄的划分是把古四声“平、上、去、入”的“平”声划为“平”,其它“上、去、入”则为“仄”。按今韵(也称新韵)讲,就是汉语拼音,现代四声即是汉语拼音的“一、二、三、四”声(阴平、阳平、上声、去声),阴平和阳平为“平”,上声和去声为“仄”。
诗歌必须通过吟唱才能体现她的艺术美感。古韵和今韵差别很大,现代人极少能用古韵吟唱、欣赏古体诗词的。艺术离开了受众就会变得毫无价值。所以,本人极力主张依照今韵来创作诗词。当然,我并不是说学习古韵没有用处,继承和发展古典诗词这一国粹,还必须要掌握古人的创作方法,了解了古韵,才能更好地研究、发掘华夏古文化的精粹,更好地发展我们祖先传下来的艺术宝藏。
由于本人水平有限,本文中如有谬误的地方,还望大方不吝赐教!
(作者:唐金永,笔名:梦飞翁。中华诗词学会会员;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会员。联系地址:辽宁大连沙河口区永平街227号12楼8号。电话:0411-84653930 手机:13804953127) |